?吹塑制品(如塑料瓶、桶、玩具、工業容器等,主要由聚乙烯 PE、聚丙烯 PP、聚氯乙烯 PVC 等材料經吹塑工藝制成)在生產、使用、儲存及回收過程中存在諸多禁忌和注意事項,需結合其材質特性和應用場景規范操作,以確保安全、延長壽命并減少環境影響。以下從生產、使用、儲存、回收四個維度詳細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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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生產過程中的禁忌與注意事項
吹塑制品的質量和安全性始于生產環節,需嚴格規避工藝缺陷和材料隱患:
原材料選擇禁忌
禁止使用回收料(尤其是來源不明的廢塑料)生產食品接觸類吹塑制品(如飲料瓶、油桶),回收料可能含重金屬、有害添加劑(如增塑劑),遷移到食品中危害健康;
不同材質不可隨意混合使用(如 PE 與 PVC 混合會導致制品力學性能下降,易開裂),需根據產品用途選擇合規牌號(如食品級 PE 需符合 GB 4806.7 標準)。
工藝參數控制禁忌
溫度過高:吹塑時熔融溫度超過材料熔點(如 PE 熔點 105-130℃),會導致材料分解產生有毒氣體(如氯乙烯單體),同時制品易出現焦斑、脆化;
壓力不穩:吹塑壓力過大易導致制品壁厚不均、邊角開裂;壓力過小則無法成型或出現褶皺,影響密封性(如儲液瓶漏液)。
模具與設備維護注意事項
模具需定期清潔,避免殘留塑料雜質導致制品表面出現凹陷、氣泡;
設備冷卻系統需正常運行,冷卻不足會導致制品定型不良、易變形(如塑料桶堆放后鼓脹)。
二、使用過程中的禁忌與注意事項
吹塑制品的使用安全與壽命取決于正確的操作方式,需根據材質特性規避風險:
溫度耐受禁忌
PE/PET 制品:禁止接觸高溫(PE 耐高溫≤60℃,PET≤70℃),如用 PE 瓶盛裝沸水、將 PET 飲料瓶放入微波爐加熱,會導致制品變形、釋放有害物質;
PVC 制品:低溫下易脆化(耐寒性差),冬季使用 PVC 塑料桶時避免劇烈撞擊,以防開裂;高溫下會釋放氯化氫氣體,不可用于盛放熱食或靠近火源。
盛裝物禁忌
食品級吹塑瓶(如礦泉水瓶、油桶)不可盛裝非食品類物質(如農藥、汽油),殘留的化學物質會污染后續盛裝的食品;
溶劑類液體(如酒精、丙酮)不可用 PE/PET 容器盛裝,會溶解塑料導致制品滲漏(需用專用耐腐蝕材質如 HDPE 或 PP);
強酸強堿(如硫酸、氫氧化鈉溶液)禁止用普通吹塑容器,需選擇防腐蝕的改性塑料或玻璃鋼容器。
力學性能使用禁忌
不可超載使用:如塑料桶額定容量為 20L,不可強行裝入 25L 液體(會導致桶身膨脹、封口破裂);
避免尖銳物體撞擊:吹塑制品抗沖擊性有限(尤其是薄壁制品如飲料瓶),劇烈撞擊會導致開裂(如兒童玩具不可用力摔砸);
禁止長期承重變形:如塑料托盤不可長期堆放超過承重的貨物,會導致托盤永久變形、失去支撐能力。
三、儲存與保養注意事項
合理儲存可避免吹塑制品老化、變形,延長使用壽命:
環境條件禁忌
避免陽光直射:紫外線會加速塑料老化(如 PE 制品長期暴曬會變脆、開裂),儲存時需放在陰涼通風處,或覆蓋遮陽布;
遠離熱源與火源:如塑料桶不可靠近暖氣、灶臺,PVC 制品遇火會釋放有毒氣體,儲存區域需配備防火設施;
控制濕度:潮濕環境會導致吹塑制品表面滋生霉菌(尤其內壁未清潔的容器),需保持儲存環境干燥(相對濕度≤70%)。
堆放與擺放注意事項
堆疊高度適中:如塑料瓶堆疊不超過 5 層,大型塑料桶堆疊不超過 2 層,避免底層制品受壓變形;
避免擠壓變形:異形吹塑制品(如玩具、不規則容器)需單獨存放,不可用重物擠壓(以防形狀改變無法復原);
帶蓋容器需松開蓋子儲存:如密封塑料桶長期蓋緊,內部空氣受熱膨脹可能導致蓋子鼓開或容器變形,可稍松蓋子保持內外氣壓平衡。
四、回收與環保注意事項
吹塑制品屬于可回收塑料,但需正確分類處理以減少環境污染:
回收分類禁忌
不同材質不可混合回收(如 PE 瓶與 PVC 管混合會降低再生料純度),需根據標識分類(瓶底三角形符號內數字:1 代表 PET,2 代表 HDPE,3 代表 PVC 等);
污染嚴重的制品(如盛裝過農藥、化學品的容器)不可混入普通可回收物,需按有害垃圾處理或專業機構處置。
回收處理注意事項
回收前需清潔:如食品瓶需沖洗殘留液體,避免滋生細菌或污染其他回收物;
禁止私自焚燒:吹塑制品焚燒會產生二噁英(PVC 燃燒)、一氧化碳等有毒氣體,需交由正規回收企業處理;
重復使用限制:食品級吹塑瓶(如 PET 飲料瓶)建議一次性使用,重復使用易因清洗不徹底滋生細菌,且多次使用會導致材質老化釋放有害物質。